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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规则

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交易规则

本规则更新于:2019 年8 月1 日
为促进开放、透明、分享、责任的新商业文明,保障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下称“本平台”或“本商城”)用户合法权益,维护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正常经营秩序,根据《辽源信息港平台服务协议》制定本规则。
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用户在适用规则上一律平等。用户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对任何涉嫌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范性文件的行为,本规则已有规定的,适用本规则;本规则尚无规定的,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有权酌情处理。但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对用户的处理不免除其应尽的法律责任。
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作为独立的第三方,仅向用户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不参与买卖双方的交易。用户在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的任何行为,应同时遵守与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及其关联公司所签订的各项协议。
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有权随时变更本规则并在网站上予以公告。若用户不同意相关变更,应立即停止使用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的相关服务或产品。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有权对用户行为及应适用的规则进行单方认定,并据此处理。
一、定义
1.1 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包括域名为 0437.com 及辽源信息港APP 客户端下的电商平台栏目。
1.2 用户,指辽源信息港平台有效注册用户。
1.3 买家,指在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上浏览或购买商品的用户。
1.4 卖家,指在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上发布或出售商品的用户,也称“商家”。
1.5 拍下,指买家在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上点击并确认购买的行为。
1.6 订单,指买家向单一商家同一时间拍下单款或多款商品,并经卖家确认的合约。订单中针对任一款商品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
1.7 商品发布数量,指商家在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上出售中及在线上仓库中商品款数的总和。
1.8 活动商品,指卖家在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特定活动下出售的商品。
1.9 节点处理,指当用户违规扣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时而被执行处理的过程。
1.10 店铺装修区,指店铺招牌、宝贝分类、公告栏、促销区、广告牌等店铺相关模块。
1.11 下架,指将出售中的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1.12 包邮,指商家对所售商品承担大陆地区首次发货的运费。
二、交易行为
2.1 买家在本商城下的交易行为应严格遵守:《辽源信息港用户协议》《辽源信息港规则》以及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公告。
2.2 卖家在本商场下的交易行为应严格遵守:《辽源信息港规则》以及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制定的其他相关规定、公告。
2.3 买家及卖家应自行对各自在本商城下的交易行为负责。
2.4 卖家应合理展示品牌店铺形象,如实描述和发布商品信息,商家在商品描述页面、店铺页面等所有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提供的渠道中,应当对商品的基本属性、成色、瑕疵等必须说明的信息进行真实、完整的描述,同时不得出现任何与国家法律法规相违背或冲突的形式或者用语,如违规店铺页面将由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进行监管,视情况严重程度,辽源信息港有权将其立刻取消展示,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2.5 卖家应保证其出售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技术标准和质量标准,遵守诚实信用原则。
2.6 买家拍下商品后应在规定时间内付款,否则商家有权拒绝拒绝或取消交易。
2.7 卖家应在规定时间内发货或提供服务,否则买家有权取消交易或要求退款。
2.8 买家在下订单时,请仔细确认所购商品的名称、价格、数量、型号、规格、尺寸、联系地址、电话、收货人等信息。收货人与买家本人不一致的,收货人的行为和意思表示视为买家的行为和意思表示,买家应对收货人的行为及意思表示的法律后果承担连带责任。
2.9 由于市场变化及各种以合理商业努力难以控制的因素的影响,本平台无法保证买家提交的订单信息中希望购买的商品都会有货;如买家拟购买的商品,发生缺货,买家有权取消订单。
三、付款与发货
3.1 卖家在买家付款后【72 小时】内发货,否则买家可取消交易申请退款,卖家不得异议。
3.2 买家提出退款申请后,卖家在规定时间内拒绝的,买家在 7 日内未作 申诉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买家不得异议。
3.3 自商家同意退货之时起 7 日内,买家未填写退货信息的,退款流程关闭,交易正常进行,买家不得异议。
3.4 买家付款后,商家未履行特定承诺的,买家可在以下时限内投诉商家:

投诉原因

投诉发起时限

延迟发货

交易关闭后15

邮费争议

商家要求加价

发票问题

未履行其他服务承诺

未履行送货入户承诺

自商家确认发货开始,到交易成功后15

未发顺丰包邮

家装商品延迟到货

交易关闭后15 日,或交易成功后15

未履约送货上门并安装

3.5 买家双方就退款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可投诉至辽源信息港,按照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投诉规则处理。
四、交易确认
4.1 买家付款后,确认收货或自商家在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确认发货之时起,买家未在10 天内确认收货且未申请退款或申请延期收货的,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确定订单状态为“交易成功”。
五、市场管理
5.1 为了提升消费者的购物体验,维护辽源信息港电商平台正常运营秩序,辽源信息港按照本规则规定的情形对卖家及其经营行为采取以下临时性市场管控措施:
5.1.1 警告,是指辽源信息港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卖家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5.1.2 商品下架,是指将卖家出售中商品转移至线上仓库;
5.1.3 单个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商品在搜索结果中的排序;
5.1.4 全店商品搜索降权,是指调整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搜索结果
中的排序;
5.1.5 单个商品搜索屏蔽,是指商品在搜索结果中不展现;
5.1.6 单个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商品信息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5.1.7 全店商品单一维度搜索默认不展示,是指卖家店铺内所有商品在按价格、信用、销量等单一维度的搜索结果中默认不展现,但可经消费者主动选择后展现;
5.1.8 限制参加营销活动,是指限制卖家参加辽源信息港官方发起的营销活动;
5.1.9 单个商品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5.1.10 店铺监管,是指在一定时间内卖家店铺及店铺内所有商品信息无法通过搜索、店铺或商品链接等方式查看;
5.1.11 支付违约金,是指根据协议约定或本规则规定由卖家向买家和/或辽源信息港支付一定金额的违约金;
5.2 卖家应妥善管理其所发布的商品信息。对近90 天内未编辑、未经浏览且未成交的商品,辽源信息港网将定期进行商品下架;
5.3 经新闻媒体曝光或国家质监部门通报系质量不合格的线下某一品牌、品类或批次的商品, 辽源信息港对于卖家在线上发布的相关商品信息进行临时性下架或删除;
5.4 卖家应遵照辽源信息港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进行交易,卖家应合理保障买家权益。
5.5 卖家如发生危及交易安全或辽源信息港账户安全的行为,辽源信息港将依照其行为的危险程度限制卖家使用全部或部分辽源信息港平台服务。